?? 粤丰钢铁被查后仍不规范生产7月20日,唐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丰南区检查时发现,粤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除尘脱硫设施效果不好,拖尾严重,并且在上料时粉尘外溢,唐山市环保局立即将此问题移交丰南区有关单位进行了处理。但7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拖尾现象依然严重,且企业日常管理不规范。 对此,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8日对丰南区政府下达了《关于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依法处理的督办通知》,要求丰南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整改和关停取缔到位。落实情况经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8月2日前报市大气办。同时,要加大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曝光力度,采取综合措施严管重罚非法、违法和恶意排污企业,确保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收到实效。 用“VIP”遮挡车牌上路丰南交警将其查获近日,一驾驶人用写有VIP的布遮挡号牌,认为既有面子又能逃避处罚。不料,行车途中被丰南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驾驶人面临元罚款,记12分。 据介绍,7月27日晚,一男子驾驶小型轿车在国道丰南段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号牌用VIP布遮挡,立即将该车截停。经讯问,该男子买车不久,感觉车牌挂上VIP很有面子,并自以为此举还能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面临元罚款,记12分。 丰南交警大队提醒驾驶人,不管出于何种心态,都不能故意遮挡牌照。车辆号牌是车辆识别的重要标志,在维护交通秩序、强化交通管理、打击交通犯罪和其他犯罪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丰南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平安交通、安全出行的氛围。 丰南法院审结首例污染环境案件近日,丰南法院审结首例污染环境案,被告人杜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6万元,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 杜某,男,年出生于天津市,居住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丰南法院经审理查明,年8月至11月间,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租赁部分场地安放玻璃钢罐体,并通过暗管将罐体排放阀门与场外雨水管道相连接。此后,杜某将他人回收的废酸液倒入玻璃钢罐体内,通过暗管将废酸液偷排至厂外雨水管道,该废酸液再经管道排至丰南区西排干河等处。其间,杜某共偷排废酸液余吨,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经环保部门认定,杜某所排放废酸液为危险废物。 丰南法院认为,杜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故做出上述判决。 -新闻链接: 年5月1日起全国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二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息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