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南区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有人次享受民政医疗救助优惠政策,发放救助金约万元。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基本权利,自年4月起,丰南区就启动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即具有丰南区户籍的低保对象,其住院期间的合规费用,经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再次享受民政部门50%的救助,于出院时结算。此举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年6月,丰南区政府再次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出台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具有丰南区户籍的困难群众,住院期间产生的合规费用,经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费用,民政救助比例提高到70%,单次救助最高金额元/人,全年累积救助最高金额元/人。 年,丰南区医疗“一站式”救助,共让困难群众人次受益,发放救助金约.8万元。年1至6月份,共救助困难群众人次,发放救助金约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困难群众账户。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