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国家税务总局丰南区税务局

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自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通过“河北税务”   (一)缴费方式:

  (1)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   (2)缴费人可携带缴费人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到税务局北楼(原地税征收大厅国丰大街号)经办窗口办理缴费业务。(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二)缴费时间:

  年10月至12月,缴费业务受理期为每月1-25日(节假日税务部门经办窗口不办理缴费业务)。

  (三)完税凭证:

  缴费人需要完税凭证(如40、50人员),请缴费次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局北楼(原地税征收大厅国丰大街号)经办窗口打印。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下达较晚,缴费方式变化较大,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参保人员互相告知、严格按规定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个人保险权益。

  为提高缴费效率,减少您排队等候时间,请尽量通过“河北税务”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新参保、续保办理

  今年新参保或续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地户口带暂住证等证明在丰南常住的资料)到丰南区社保征缴大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档次、缴费月数变更

  原已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系统将自动默认按上一年度的缴费档次核定全年度缴费金额。如需变更缴费档次、缴费月数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丰南区社保征缴大厅办理变更手续(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业务受理期为每月1-23日(节假日除外)。

特殊情况咨询电话

区社保中心:87

“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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