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唐就服[]6号)和《关于开展年就业见习工作的请示》(丰人社呈字[]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有效促进青年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征集条件 1.丰南辖区内各类法人单位。优先考虑人才需求量较多、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为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规模,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且一次能提供10人以上的见习岗位,上岗人数不受10人限制。其中单位在职人员总数按上月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核定。 3.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指导人员人数不得低于提供见习岗位数量的10%。 5.能够及时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6.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二、征集时间 年征集岗位时间截至年7月24日。本次岗位征集结束后视用工单位岗位需求申报情况及时组织。 三、见习单位申报须知 申请单位请认真填写下列材料,加盖公章,年7月31日前上报青年路号劳人局老院室备案,,电子版下载
|